依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供应链系统建造实施方案的告诉》(浙商务联发〔2021〕11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中心服务业开展专项资金的告诉》(浙财建〔2021〕93号)精力,现拟对浙江省2021年中心服务业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公示(有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刻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承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如有贰言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县商务局反映情况。
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造(厂房)17790平方米,(包含:车间、仓储及隶属设备等)、多温层冷链库房建造21760立方米、专卖店2个、杭州运转中心建造1项
建成2679.74平方标准化出产车间厂房、改造1952立方预冷库收购烘干机1台、收购西兰花出产线条、收购西兰花出产线台、收购外包装流水线台、收购叉车2辆、增容配套400KVA变压器1台、建成200平方食物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