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赞助项目已下达,现就签定《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方案任务书》(以下简称方案任务书)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各依托单位及时安排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经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创新服务渠道()在线填写方案任务书,依托单位审阅提交,填写时刻为7月30日0:00至8月9日24:00。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研讨团队项目省拨经费100万元;杰出青年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省拨经费10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2万元、联合单位自筹8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牡丹江)省拨经费2万元、牡丹江市拨款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万元。
三、研讨团队项目负责人要依照《省级财务科研项目资金办理办法》(黑财规审〔2017〕12号)、《关于逐渐优化省级财务科研项目和资金办理的告诉》(黑科联发〔2019〕11 号)等要求,仔细填写经费预算。项目总经费包含直接经费和直接经费两部分,直接经费依照不超越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份额核定。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联合引导项目试点实施经费运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
四、方案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阅后打印四份,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并一致收齐后,于8月27日前报送到省科技厅基础研讨处。